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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江苏省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检测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淮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31
招标代理: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淮安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金发改投资备[****]***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金湖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金发改投资备[2019]2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湖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湖县境内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35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共享中心(标准化厂房)100000平方米、生活配套用房单体建筑面积为35000平方米及项目区配套的附属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燃气管道、管线工程(含电信、移动、广电等)、电力工程、电瓶车停放充电设施、机动车停车位等。给排水必须与市政管网有效连接,每幢楼房水电等安装配套齐全,生活区需配套超市、洗浴、餐饮等,本项目工程造价为2.449亿元。

2.4 招标范围:要求对该项目一期工程进行检测,检测总体要求参照江苏省和淮安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中规定的相应检测项目:检测范围应包含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见证取样检测(包括水泥、钢筋、砂、石、砖、瓦、砼、砂浆、简易土工、外加剂、粉煤灰、沥青、防水卷材、涂料检测等常规土建材料)、基坑监测、建筑沉降观测、水平位移观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检测、排气烟道、建筑能效测评、绿色建筑检测、水电安装材料检测、建筑门窗检测、道路材料检测、管网材料检测、备选检测方案等一切需甲方独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如超越投标人资质检测范围内的材料(成品),投标人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检测内容、数据(批次)必须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为发包方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

2.5检测服务周期约270日历天(服务周期从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与施工工期同步)。

2.6检测最高限价: 100 万元

2.7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有效。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2.8 付款方式:①单幢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单幢验收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的65%的检测费;②余款待全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所有检测资料报告齐全后一个月内付清。(付款时投标人须提供完税发票和相应检测报告,否则招标人由权拒绝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材料检测质量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其他检测项目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三)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3、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4.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投标报价72分、业绩4分、人员4分、检测方案20分、总分100分),公开电子远程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叁佰零伍元 ,售后不退。

7.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 日上午9:30 。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在2019年11月 26 日上午10:00:00仍未解密或开标现场服务器显示解密时间超时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招标投标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湖城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2.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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