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1 |
---|---|
截止日期: | 2019.10.31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
乙方: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FJSXZB[GK]2019004的漳州市公安局“芗里芗亲”APP二期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10301 |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芗里芗亲”APP二期建设 | 1 | 批 | 国内 | 470000 | 470000 | 天创 | TC-FW100 | 无 | ||||
合计: | 47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元整(¥4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漳州市公安局;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的相关条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项目初验 (1)运抵安装地点后,就设备包装、外观、数量、系统中各个设备型号等进行验收。 (2)乙方应负责将系统相关的系统软件安装程序、二次开发规范和标准接口说明以及有关产品和系统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安装、测试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1.2 试运行3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及功能要求达到招标要求,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系统程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乙方进行修复,但试运行期做相应顺延,在全部达到要求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6.1.3 项目终验 本项目终验为全验收,须满足初验合格后试运行三个月且在期间无严重问题的条件,主要侧重点为试运行期的软件功能完善,验收通过后乙方将本项目全部文档移交给甲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5 | 签合同后 | |
2 | 55 | 项目终验后 | |
3 | 5 | 验收合格后满一年 | |
4 | 5 | 验收合格后满两年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到双方完全履行完合同责权利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10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3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3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3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3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0.5、违约终止合同 10.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0.5.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0.5.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要求)。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漳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漳州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现场培训 在项目验收前,我司对采购方的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使相关人员经过培训后,能独立进行设备使用与日常维护工作。 14.2、设备维护响应 14.2.1售后服务从系统终验通过之日起计算,叁年免费现场保修;在保修期间,由于系统设 计、生产、工艺出现的问题,免费负责及时处理;设备硬件和软件故障,免费更换。处理和更换后,该设备的保修期从修复之日顺延36个月。 14.2.2 我司在系统终验后,提供叁年的免费维护期,在维护期内,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免费维护期费用计入投标总价;维护期外,提供终身有偿维护服务,单价不高于维护期内维护服务的合同单价; 14.2.3系统上线期间,我司响应委派工程师到漳州市公安局现场进行系统的培训; 14.2.4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我司上门保修,即由我司派员到业主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司承担; 14.2.5全天候7*24小时服务响应,在非办公时间,维护工程师在接到报障后4个小时内(在办公时间2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应用系统出现的故障;叁年内每三个月一次系统全面检测;解决应用软件的故障不超过24小时(其中影响系统正常业务办理的需在8小时内解决)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漳州市公安局 | 乙方: | 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 创业厦16-17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87530000000634 |
签订地点:漳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