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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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根据《**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知其所有人参加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根据今年农机年检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 |
关键词: | 拖拉机 |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知其所有人参加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根据今年农机年检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33台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的证书和号牌予以网上公告注销,公告期满60天后注销号牌及行驶证。
高新区(新吴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