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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炎高速明溪互通连接线城区生活污水主干管迁改工程投标邀请书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31 标签: 福建省招标 三明市招标 明溪县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31
截止日期:2019.11.12
地 区:明溪县
内 容: ...'==''">   邀请公司名单:**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山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红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省友诚建设有限公司、**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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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公司名单:福建龙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山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红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友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超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禹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汇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诺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永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世纪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和古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北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毅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诺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开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明龙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闽众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宁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神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泰律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合宸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博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日电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斯宇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敢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九星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炎高速明溪互通连接线城区生活污水主干管迁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莆炎高速明溪互通连接线城区生活污水主干管迁改工程,工程造价约人民币356.42万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炎高速明溪互通连接线城区生活污水主干管迁改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6424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闽建〔2016〕5 号、明建筑〔2016〕218 号的规定: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1日 08:00:00至2019年11月06日18:00:00通过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11日 23:59:59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年度投标保证金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版)中附件2-1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12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招标投标邀请书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明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8-2817525,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3123060066,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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