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1 |
---|---|
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大福闽招[****]P***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道[东吴作业区至纵一线(东吴村)]绿化提升工程景观设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 |
招标编号:大福闽招[2019]P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大道[东吴作业区至纵一线(东吴村)]绿化提升工程景观设计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科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厦门谦牧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
2)建设规模:起点:滨海大道与东吴西大道连接点。终点:滨海大道与岭头连接点,路线全长:约5.6公里。道路两侧主要为村庄和农田以及厂房。
3)投资总额:约1000万元
4)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5)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为50天(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不包括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并保证:
①初步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日历天之内向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
②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审批后30个日历天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6)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企业;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分或列入黑名单的;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9年 10 月 31 日起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人只接受书面投标文件。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身份证原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仟 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在开标前足额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定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2019年 11 月 11 日11 时 00 分至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号楼三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还须携带参加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ptmzwba.gov.cn/)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贤良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4-5950919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15160280544 ,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