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 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报名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若有在监工程,需建设单位(在监工程)出具书面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四、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监理-Ⅰ组; 市政监理-Ⅱ组;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六、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七、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 八、项目总监不得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九、取消“3.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十、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十一、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