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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31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编号: BJB******-**Z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已由***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建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建设管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BJB190232-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关于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二阶段)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建审字[2019]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29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96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29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96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北灰渣填埋场北侧
        2.1.2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污水强化处理系统设施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工作。该处理系统采用模块化人工生态湿地+稳定塘的处理工艺,须确保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建设工程产生的尾水,经过该系统强化处理后尾水由一级A水质部分指标提升至地表四类水标准并实现稳定达标(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为800m3/d。
        2.1.3 合同估算价: 8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2月2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为污水强化处理系统设施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调试及试运行工作。该处理系统采用模块化人工生态湿地+稳定塘的处理工艺,须确保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建设工程产生的尾水,经过该系统强化处理后尾水由一级A水质部分指标提升至地表四类水标准并实现稳定达标(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本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水量为800m3/d。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④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
(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均以 “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560万元(含)以上的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工程总承包业绩 [需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包含设计、施工,否则不予认可。)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无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无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560万元(含)以上的人工湿地或氧化塘施工业绩 [需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二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560万元(含)以上的人工湿地或氧化塘设计业绩 [需提供合同,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认定标准: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符合在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中担任的角色的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协议原件为准,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符合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具有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2)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
(3)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
(4)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章正文1.4.3要求的承诺书(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
(6)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第7款“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的证明材料要求为: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投标申请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
(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设计理念:设计理念、人工湿地,生物氧化塘施工技术设计说明。(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设计深度: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发包人要求。(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总体布置方案:总体布置方案,用地面积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节点方案合理。(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施工设计方案:人工湿地,生物氧化塘施工设计方案(施工工期应满足发包人要求)。(满分5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科学、合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1、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采用模块化人工湿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满分5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
13、经济分析: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设计说明书要求(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2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3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满分1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工程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600万元(含)以上的生物氧化塘(或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 [需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稳定运行证明材料(包含有第三方提供的地表水四类出水水质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及相关信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包含设计、施工,否则不予认可。)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2016年10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600万元(含)以上的生物氧化塘(或人工湿地)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2分 [需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稳定运行证明材料(包含有第三方提供的地表水四类出水水质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包含设计、施工,否则不予认可。)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2 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1.6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1.4 分;(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开标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之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相关人员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电子化工程总承包目前不支持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携带CA锁现场进行解密。
8.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地              址:无
        邮       编:210019 邮              编:无
        联  系  人:周芸 联      系     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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