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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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编号:湖南太湖采[2019]455号)批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委托,现就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大楼内部装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浙安采字[2019]-05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大楼内部装修工程 |
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653万元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2、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
4、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
3、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售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注:磋商公告中附件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他仅供阅览使用,具体以现场领售时提供的磋商文件为准;现场领售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方式,未按要求获取的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4、拟参加磋商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必须具备B证,(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6、最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二者缺一不可)
8、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页面:
(1)信用中国
(2)中国政府采购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十二、其他事项:
投诉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公安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人:唐斌兵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晓云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4、质疑函接收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