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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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2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AK- |
关键词: | 救护车 医院 |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19-AK-054
三、采购人名称: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2辆
项目概况: 配置救护车2台,完善周边10个乡镇医疗服务及传染病医院服务功能。
项目用途: 用于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急救
采购预算: 4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 5、供应商应提供车辆底盘生产厂家供车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01 09:00:00至2019-11-0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进行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2 10: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开标三室
3、开标时间:2019-11-12 10: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开标三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
4、账 号:8060 7000 1421 0171 8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