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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装修工程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31 标签: 福建省招标 银行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31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装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关键词: 银行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装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为10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装修工程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三明市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低于30万元的商业银行网点装修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3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7.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7.5本项目按照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沙县国有投资项目物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执行。

3.7.6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05 日(周末、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沙县长泰南路友诚大厦8楼)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本办法按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执行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11日15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密封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农商银行9楼会议室(沙县李纲中路100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沙县农村商业银行http://www.fjnx.com.cn/sxrcb、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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