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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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内容:设计等前期工作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 ***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菜园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 工程地址:***菜园镇 建设规模:按照海水淡化总规模近期*万吨/日,远期*万吨/日设计布局,本次 |
关键词: | 设计 |
招标内容:设计等前期工作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菜园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
工程地址:***
建设规模:按照海水淡化总规模近期1万吨/日,远期3万吨/日设计布局,本次设计除主厂房、取水泵房和供水泵房按照淡水产量3万吨/日的规模设计,其余部分按照淡水产水1万吨/日设计,预留未来扩充场地。
设计费限额:本项目费用按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设计费标准计算,最高限价为下浮率不得低于10%,最低报价为下浮率不得高于40%。
招标范围:工作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含优化)、地质勘察(含扫海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及安装、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设备技术要求及施工期间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
本项目为设计等总承包(设计总承包是指该项目的所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的全部设计)。除地质勘察外不允许分包,若总承包单位无勘察资质,可另行委托(被委托单位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业主同意),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项目服务周期:(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方案设计、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8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测量及勘察工作以符合咨询设计要求的时间进度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需包含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含勘察单位)为省外企业的,必须提供浙江省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
4. 本项目设计人员配备应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4.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4.2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建筑专业负责人***
结构专业负责人***
电气专业负责人***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项目负责人***
暖通专业负责人***
造价专业负责人***
6.3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高等院校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院校缴交的,则须提交上级院校证明;若投标人单位为无法出具社保证明的事业编制的,则应提交由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近一年内(自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说明原因,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名称、联系人***
7.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8.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9. 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6日在嵊泗县招投标标网(http://www.s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请密切关注本网站或随时咨询代理单位联系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嵊泗县招投标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s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联系电话:5082228 5089819(传真) 联系人***
建设单位: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嵊泗)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