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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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莆田市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致:***开明园林有限公司,**省正浩*政园林有限公司,**恒腾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榜头村幸福院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榜头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镇榜头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长实建设有限 |
投标邀请书
致:莆田市开明园林有限公司,福建省正浩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福建恒腾建筑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川镇榜头村幸福院装修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榜头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榜头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城厢区灵川镇 ;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22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说明)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含)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人自 2019年 10 月 30 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xiang.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上下载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000元人民币)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7 日 10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城厢区灵川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9.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11.公告其他说明: /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榜头村民委员会 ;
地址:***
电话: 13959584689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94-2333355 ;传真:***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