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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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1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刘集镇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已由***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同意采购并下达了政府采购计划函《关于下达刘集镇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的函》(悟财采字【****】***号),项目业主为***刘集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 |
关键词: | 路灯 路 |
本招标项目刘集镇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已由大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同意采购并下达了政府采购计划函《关于下达刘集镇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的函》 (悟财采字【2019】477号),项目业主为大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全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大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刘集镇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 DWD0049-2019010-01
4、采购内容及基本要求
4.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4.3服务期:免费两年服务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45万元(凡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无效)
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相关采购内容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近三年内(2016年9月至2019年9月),机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
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7、若该项目竞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项目其他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 ~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全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大悟县鄂北物流城七栋三单元)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带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对应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齐全并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无有效公章的资料,不能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2019年11月21日下午3:00时(北京时间)湖北全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大悟县鄂北物流城七栋三单元)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地址:***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悟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悟县刘集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全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悟县鄂北物流城七栋三单元
联 系 人***
电 话:1322718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