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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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阆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省********局物证保全室建设(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局 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包个数 * 各包供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公安局物证保全室建设(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81201900024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0-30 08:50 |
采购人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阆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承诺函原件 :(按“响应文件格式”部分第三章要求制作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的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承诺书或财务制度);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2019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本月的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11)投标人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平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证明材料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强制执行标准的,必须提供本企业或者所投产品、服务具有强制执行的有效的证明文件。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
标书发售方式 | 网上下载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10-31 08:30到2019-11-06 17:30 |
标书售价(元) | 0 |
标书发售地点 | 网上下载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11-21 09:00 |
开标时间 | 2019-11-21 09:00 |
投标地点 | 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中心四楼。 |
开标地点 | 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中心四楼。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预算金额(元) | 1100000 |
招标文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
行业划分 | S9123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第五章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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