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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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1 |
招标业主: | 宜昌市夷陵医院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根据******财政局夷采计备[****]XM****号采购计划要求,**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拟对*******采购救护车项目(第*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采购救护车项目(第*次采购) 二、项目编 |
关键词: | 救护车 医院 |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夷采计备[2019]XM1163号采购计划要求,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医院委托,拟对宜昌市夷陵医院采购救护车项目(第2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医院采购救护车项目(第2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HBHJCG-2019050(2)
三、采购内容:采购相关功能的救护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具体要求。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六、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网页截图或证明资料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彩色复印件)
4、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部国V环保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原件彩色复印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正本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须为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
1、发放时间:从 2019年10月29日至 2019年10月31日17时 00分止(周六周日节假日不予受理)。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407)。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购买询价文件。每套询价文件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询价保证金。
九、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日上午9:30时整,逾期不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01日上午9:30时整,地点: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询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询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询价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货款支付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救护车上牌后,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7%,剩余合同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采购人10日内无息付清。
十二、答疑与澄清:报价供应商对该项目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在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 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不涉及询价文件修改的澄清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夷陵医院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