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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湖宗祠修缮工程投标邀请书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30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30
截止日期:2019.11.08
地 区:福建省
 
招标公告正文

中湖宗祠修缮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JXYXZZ(2019)027号

致:厦门宏光达古房屋维修有限公司、福建腾飞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厦门市房屋修建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湖宗祠修缮工程已由福建省文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文物字[2017]18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维修资金,招标人为平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平和县。

2.2.工程建设规模: 中湖宗祠修缮工程主要包括左护厝及主堂屋面修缮等。项目总投资约71.0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修缮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湖宗祠修缮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2014]13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柒拾壹万零伍佰陆拾元整(¥:710560元)(含暂列金33000元),本工程发包价为:人民币陆拾柒万陆仟陆佰捌拾贰元整(¥:676682元)(含暂列金33000元)。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文物、建设等)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业务范围古建筑维修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建市(2017)241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或责任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③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号)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07日下午 16:3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08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号);

7.2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8.1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11月04日下午17:00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或快递方式及彩色扫描件寄(发)至招标代理单位予以确认,书面快递以寄出时间及快递单号为准,寄出时将快递回单同确认函(需注明寄出时间)扫描件同时发至邮箱(邮箱:5996175@qq.com)(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2本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6-523238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38838,传真:***

联系人***

投标邀请函发出日期: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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