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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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昆明市 |
内 容: | ***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关于“高技能人才宣传”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号)以及***财政局关于印发《****本级****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号)文件内容,**** |
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关于“高技能人才宣传”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内容,2019年度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项目“高技能人才宣传”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一、预算资金
2019年昆明市高技能人才宣传预算费用14万元。
二、主要内容
加强昆明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影响力,加大对昆明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大规模的宣传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工匠精神。
三、承接标准
(一)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截屏或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三)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备宣传推广的资格资质或者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五)具备电视及互联网信息发布经验及能力;
(六)具备活动的组织策划及执行能力;
(七)具备视频拍摄制作的经验能力;
(八)提交近两年自主拍摄的宣传推广(视频或平面)作品;近两年内策划组织的活动案列;
(九)具备公众传播的视频平台(电视或者互联网)。
(十)视频要求:深刻理解宣传内容的主体及定位,紧紧围绕宣传主题,运用电视艺术手段,充分展示宣传主题的状态、特征、内涵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信息,从不同的角度切入,简洁明快、富有活力,给人以美好的视觉欣赏,内心的激励。视频内容包含文字撰稿、摄影摄像、编辑制作、配音配乐、字幕标题等。
(十一)宣传推广要求:具备正确的政治态度及认真负责宣传推广从业工作经验,按照需求能够及时响应,根据宣传内容进行策划,图文编辑符合宣传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报道及传播。
四、目标要求
聘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此项工作,宣传以昆明名匠、昆明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为主题,宣传周期历时一年。
联系人:刘 丁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4日
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