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9 |
---|---|
截止日期: | 2019.10.29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局交通警察支队受*****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派出所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派出所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狄警官 |
关键词: | 处理机 |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受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区派出所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区派出所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询价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市公安机关需在城区派出所窗口相应地增设一批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以满足窗口交通管理业务自助预约办理需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 |
台 |
76 |
报价人在提交报价时,应考虑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采购费用,以及三年质保期的相关维保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薪资、员工社保费、年终奖金、法定假日补贴、通讯费、低值易耗品、不可预见费(员工意外事故赔偿)、公司佣金、税费等一切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城区派出所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采购项目技术方案》。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货物与服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报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二 )联系方式
报价单位可将报价结果(应参考市场行情价),加盖单位印章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邮寄地址:***
邮编:3500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0月29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