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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威物流园道路与旗山收费站连接线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8 标签: 福建省招标 交通设施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收费站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8
截止日期:2019.11.11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关键词: 交通设施 改造工程 收费站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其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星荣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威物流园道路与旗山收费站连接线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南屿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248268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华威物流园道路与旗山收费站连接线交叉口交通设施改造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路基工程2~5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为中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826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10 月 28 日9时00分至2019年 11 月 01 日17时00 分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前(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9年11月10日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0591-22816270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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