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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管前镇集镇立面提升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8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8
截止日期:2019.11.08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管前镇集镇立面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管前镇集镇立面提升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管前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管前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招标公告正文
尤溪县管前镇集镇立面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尤溪县管前镇集镇立面提升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尤溪县管前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人民币172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尤溪县管前镇集镇立面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718308.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尤溪县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参加。具体参考闽建建[2014]42号和闽建办建[2016]10号。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0月28日至2019  年 11月 1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 ,到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尤溪县城关后山路11号楼咨询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发包价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9年11月7日17:30分前汇达指

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 34000 .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明建招[2019] Y1025号”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1月 08 日上午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管前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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