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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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三山镇泽岐等*个村****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农业农村局以榕农综[****]***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山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号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 |
关键词: | 政府 |
一、抽取条件和依据
本项目福清市三山镇泽岐等3个村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以榕农综[2019]19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主管监督部门为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根据融政综【2018】254号文《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政府投资非依法必须招标小规模工程非招标方式采购简易抽取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简易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山镇泽岐村、前庄村、虎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 建设高标准农田2500亩(含高效节水灌溉650亩)。
2.3.工程范围和内容:完善田间基础设施(路、沟、渠修复)、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具体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预算审核价(财政控制价)人民币3196160元,下浮系数K=12%,发包价2812620.8元。
2.5.工程类别:水利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福清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
2.7.工期及质量保修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一年。
2.8.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设计、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9.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因素及设计变更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三、抽取时间及地点
3.1.抽取时间:2019年10月29日15时30分。
3.2.抽取地点:福清市福人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多功能厅。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话:13950225318,联系人***
监督单位: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电话:0591-85878059,联系人***
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