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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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受***卫生健康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将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电梯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将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电梯 项目编号:ZPZFCG****-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志 |
关键词: | 电梯 工程招标 卫生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昭平县卫生健康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将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电梯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将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电梯
项目编号:ZPZFCG2019-H-0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昭平县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有关潜在投标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昭平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对五将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项目编号:ZPZFCG2019-H-095)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任意条款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9年10月31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向本代理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潜在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由其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同时编辑word电子文本须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昭平分公司,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各有关潜在投标人、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本代理不予受理。
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日不计入该时效)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招标项目资料存档。预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有可能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废标)投标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昭平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河西路三金大厦 地址:***
邮编:546899 邮编:546899
联系人:农文保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74-6697290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zpwjxmb@163.com 电子邮箱***
2019年10月28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