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8 |
---|---|
截止日期: | 2019.11.20 |
招标业主: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
招标代理: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电业局****年固定资产零购项目无人机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 一、招标条件 ****电业局****年固定资产零购项目无人机采购(二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资金 |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9年固定资产零购项目无人机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941053
一、招标条件
鄂尔多斯电业局2019年固定资产零购项目无人机采购(二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固定资产零购,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电业局2019年固定资产零购项目无人机采购(二次);
2.2本项目总投资额:462.7654万元;
2.3交货地点:鄂尔多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2020年1月5日前;
2.5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且母子关系之间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
3.在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无人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经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4、所投产品近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国家电网公司或南方电网公司销售业绩累计不少于10台。(合同扫描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0元/包件
4.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2019年11月4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平台联系电话***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五、报名时所需资料
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各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一份。
(4)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
(5)专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投标人所在地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8)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9)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A、企业营业执照需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以上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鲜)公章。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特别注意:
(1)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鲜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压缩包、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2)各投标单位请仔细核实报名资料后上传,如有报名资料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被退回后无时间修正导致报名失败,后果自负。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
商务技术标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
经济标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0日上午12:00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投标人提前30分钟做好解密准备,于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通过《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商务技术标解密,于2019年11月20日上午12:00通过《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进行经济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自行开标解密,投标人也可携带原投标电脑提前30分钟抵达开标会场进行解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
如果投标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费用:
(1)招标费用: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收取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收费标准计取。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 2000 0181 9100 0311 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九、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3.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十、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
联系人***
招标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
大厦A座602室
联 系 人:雎经理
电 话:0471-4323615
电 子 邮 件:gxzb_sp@163.com
缴纳招标服务费款项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
账号:155 642 091 843
行号:104191003195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单位名称 |
|
邮编 |
|
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
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 2.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3.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