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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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昆明市 |
内 容: | *****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购买制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栏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区财政局: 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号)相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需制作开展“不忘初心、 |
关键词: | 教育 政府 |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购买制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栏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区财政局: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呈贡区应急管理局需制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
一、预算资金:3.5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呈贡区应急管理局年初预算,执法办案补助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450301,预算功能科目代码为“2240106”,科目名称“安全监管”。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B1201,目录名称:政府举办的专题公益宣传活动的辅助性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制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在规定期限完成制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传栏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该项工作拟从2019年10月31日开始至2019年11月15日结束(预计)。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呈贡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办案补助经费中列支。
昆明市呈贡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
(联系人:陈太碧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