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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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0 |
地 区: | 内蒙古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2019年10月17日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受兴和县人民法院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nmgp.gov.cn)发布了物业管理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兴)财购准(2019)206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报名人数不够,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1)开户许可证;(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一年内(2018年10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近一年内(2018年10月—至今)连续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p=""><>
"=""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更正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1)开户许可证;(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p=""><>
"=""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原公告中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更正为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0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 上午 08:30,更正为2019年11月20日 上午 09:00。
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 上午 09:00,更正为2019年11月20日 上午 09:0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28日
兴和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配套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受兴和县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物业管理配套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配套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兴)财购准(2019)206号
采购文件编号:ZSCG-2019-02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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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配套服务 | 3 | 详见招标文件 | 2330034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他材料;(1)开户许可证;(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近一年内(2018年10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近一年内(2018年10月—至今)连续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注明是否存在行贿犯罪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p=""><>
"="" >(2)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套,资料提供齐全为报名合格。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 上午 08:30
投标地点: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 上午 09:00
开标地点: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
邮政编码:01365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农村信用社广场分社
账号:6800401229000002062000
采购单位名称:兴和县人民法院
地址:***
邮政编码:01365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