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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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0.31 |
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庙镇人民政府委托,大庙镇苗郢、官塘水库溢洪道水毁除险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单位以邀请函形式发送至被邀请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庙镇苗郢、官塘水库溢洪道 |
关键词: | 溢洪道 水库 |
一、招标条件
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委托,大庙镇苗郢、官塘水库溢洪道水毁除险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单位以邀请函形式发送至被邀请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大庙镇苗郢、官塘水库溢洪道水毁除险工程。
2、招标范围:苗郢水库新建溢洪道挡墙50米,拆除重建汇槽段陡坡,官塘水库拆除重建溢洪道面层、消力池,东涵出水渠30米,以及图纸及清单全部内容(注: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新建挡墙与拆除重建陡坡之间禁止开挖,保持原状。如擅自开挖,报相关部门查处)。
3、最高投标限价:
(1)、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890532.56元(含暂列金50000.00元);
(2)、投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下浮15%)764452.70元(含暂列金50000.00元,暂列金不下浮);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5、付款方式:(1)不预付工程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扣除暂列金),(3)竣工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4)余款3%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无息)。
6、工程工期:60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0、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 质 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
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须携带:拟被委托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证件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未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被邀请单位均可参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交易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
(2)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5日17:00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确认函递交方式及时间(确认函详见招标文件中附件):被邀请人将确认函回执递到代理公司,以接收时间为准。确认函回执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30时在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六、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符合性审查后无效:
(1)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质量、周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齐全的;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5家,本次开标流标。
七、其他说明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2000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计取。
2、评委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公章) 代理机构: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凤阳县大庙镇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89-1号办公楼8层
联系人:戴站长 联系人***
电 话:13965972378 电 话:1386583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