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QSCG2019-44 |
---|---|
加入日期: | 2019.10.28 |
截止日期: | 2019.11.22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公共**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局交通警察大队端氏中队和嘉峰中队审讯室改造 二、项目编号:*********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沁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端氏中队和嘉峰中队审讯室改造
二、项目编号:QSCG2019-44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必须投报全部。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项目预算:1289054.84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上述三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4日,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领取人:冯先生
4、联系电话***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9时30分至10时
2、地点: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10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沁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集采机构: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