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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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9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支队兵器室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支队兵器室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JYZZDJ-****-***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兵器室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兵器室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JYZZDJ-2019-00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兵器室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兵器室改造采购项目
编号:WJYZZDJ-2019-0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兵器室改造采购项目。
本项目预算价210.87 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7月至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2019年7月至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本投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至扬州市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10 月 29 日-2019年 11月 4 日,下午15:00-17:00。报名方式:供应商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授权代表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招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 11 月 19 日 下午 2: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19 日 下午 2 :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胡亚威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19 日 下午 2 :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225000
(二) 采购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扬州支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圆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 11 月 19 日 下午 2 :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 投标函(原件)2 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9年7月至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 投标2019年7月至9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三)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0:00 至 2019年11月04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