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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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1 |
地 区: | 福建省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葫芦山砂基洋李林祖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招标编号:FJHL[2019]第023号)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35.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内所有项目;
2.4. 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竣工。在施工中可采取边施工边清运废石的方式缩短工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
3.3. 本项目严格执行南财预[2017]26号文《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通知》、延财预(2017)30号文《延平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区建筑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通知》。中标人如为异地注册企业,须在签订合同前在延平区注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且在合同中明确授权该子公司或分公司负责工程价款结算并在延平区开具发票,实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2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发包价的总价下降幅度K=3%。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60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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