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影剧院购置更换舞台灯光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委托,对 保亭影剧院购置更换舞台灯光项目 进行国内 竞争性谈判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保亭影剧院购置更换舞台灯光项目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19-2548
3、项目编号: HNJC2019-1001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 1459619.00元
6、采购需求:
主要用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亭影剧院购置更换舞台灯光项目、舞台灯光系统,满足高质量的演艺需求(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7、项目实施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天内
9、付款方式: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提供复印件)3.3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19年10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19年10月31日17时00分 ,从 海口市国兴大道兴丹路13号德盛华庭L3栋北楼601室,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有社保部门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1日10时0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招标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注:有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 2019年10月28日08时30分 至 2019年10月31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9年11月01日10时0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
代理机构: |
海南佳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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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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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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