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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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正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正余镇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正余镇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 |
关键词: | 平台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正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海门市正余镇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正余镇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1.270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其他方式一律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账户(收款人账号:10722401040000215,账户名:海门市正余镇财政所(预算户),开户行:海门农行正余支行),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名义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11 月 6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市正余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正余镇便民服务中心四楼,原王浩镇政府浩盛路200号)。
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门市正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陈女士 联系电话***
对有关技术及采购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九、其他事项: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