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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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兴化市 |
内 容: | 安**盐靖河(集镇改造段)休闲广场工程 发 包 公 告 编号:AFZ******** 发包人名称 ***安**人民政府 发包人地点 ***安** 项目名称 安**盐靖河(集镇改造段)休闲广场工程 项目地点 安** 招标标段数 *个 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项目资金来源 已落实 标 段 划 分 序号 标段 |
关键词: | 广场 |
安丰镇盐靖河(集镇改造段)休闲广场工程 发 包 公 告 编号:AFZ20191017
资格预审文件 一、资格预审须知
二、确定潜在竞标人方式: 每标段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全部参加竞标。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采用四三三原则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根据审计结果结清。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四、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2)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在竞标会开始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元整(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泰州泰和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竹石园支行,账号:3212810651010000055340 。 (3)竞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竞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竞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五、定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
201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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