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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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受*****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胡家回族乡雨污水收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胡家回族乡雨污水收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CCDG****Z***-JT 项目联 |
关键词: | 政府 |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雨污水收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雨污水收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CCDG2019Z007-J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雨污水收集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9Z007-J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雨污水收集工程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雨污水收集工程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
2.3建设规模: 新建雨水管总长度1512.5m,新建污水管线总长度543.6m,管线调整65m,新建污水收集池一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投资:237.1142万元;
2.5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0年6月30日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证,应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证,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业绩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出项目其它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项目拟派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2019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即可)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的参与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否则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胡家回族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代码证:11220181013888838B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
电 话:1894308955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证:912201126833703680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系人***
电 话:1800444996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2018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证,应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证,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业绩不予认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3.3 拟派出项目其它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项目拟派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5人(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所有项目管理人员近期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岗位证书原件。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2019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即可)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结果(出具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的参与投标。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7.11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8:00 至 2019年11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九台市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