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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幼儿园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5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幼儿园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5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幼儿园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幼儿园物资和服务采
关键词: 幼儿园 街
 
招标公告正文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幼儿园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幼儿园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桂溪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11894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3: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0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九楼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2:30 至 2019年11月05日 13: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孵化园5号楼一楼108本项目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孵化园5号楼一楼108本项目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

第一包(空气治理):80000.00元,其中灵均幼儿园40000.00元,菁蓉幼儿园40000.00元;

 

第二包(标识标牌):93000.00元,其中灵均幼儿园45000.00元,菁蓉幼儿园48000.00元;

 

第三包(玩具):381997.22元,其中灵均幼儿园193386.42 元,菁蓉幼儿园188610.80元;

 

第四包(物资杂件):316192.26 元,其中灵均幼儿园155037.00 元,菁蓉幼儿园161155.26 元;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若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一经发现均按提供虚假材料牟取成交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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