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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院内询价采购(七)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5
截止日期:2019.11.02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区中医院就 即时凝血分析仪、全自动床旁免疫分析仪 、脉搏波医用血压计和人体成分分析仪 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项目编号:LSYNX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就 即时凝血分析仪、全自动床旁免疫分析仪脉搏波医用血压计和人体成分分析仪 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所有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未密封或未加盖公章,将拒收其投标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1、项目编号:LSYNXJ-191025

2项目名称:1. 即时凝血分析仪   

        2.  全自动床旁免疫分析仪 

       3. 脉搏波医用血压计   

       4. 人体成分分析仪

    3供应商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3.2下列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询价文件递交信息: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的单位于2019年10 月 26 日- 2019年 11月 2日14:00(节假日除外),至南京市溧水区中医院设备科(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文昌路201号)递交询价文件,

6、政策功能

6.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 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 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6.2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 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6.3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复印件。

6.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供应商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

6.5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6.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7、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请与采购人联系。

8、响应文件编制与提交

8.1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含报价申请及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询价采购报价表、质量质保及服务承诺、所供货物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和技术指标,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8.2 报价应包括货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含税费用。

9、评审与成交标准:

9.1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9.2星号项不接受负偏离,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况下,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评审价格相同,则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最优的为成交供应商。评审最低价为按照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进行价格折扣的报价。价格扣除标准如下:

(1)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在评审时分别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5%和5%的价格扣除(特别说明: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10签订合同

10.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公示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0.2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公示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重新采购,也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重新采购的,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1、询问

11.1采购人可通过手机在招标现场就所投产品进行公开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2、质疑

1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

12.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谈判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2.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2.4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3、投诉

1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投诉。

14、诚实信用

14.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4.2 供应商不得以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4.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医院将提请财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4.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4.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评审纪律,扰乱谈判、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1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16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结束且经院方验收合格后90日内采购单位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90%,余款一年内付清。

 

即时凝血分析仪技术参数

1、肝素监控浓度:可检测0-10单位肝素,有良好线性。

2、检测系统:采两点(0º及90º)检测原理, 可提高检测的灵敏度,减少人为造成ACT的延长。

3、测量范围(秒):0-1500。

4、通过双绝缘或加强绝缘对设备提供保护

5、微处理器控制,用于提高可靠性和报告故障情况。

6、孵育温度(ºC):36.5-37.5。

7、含打印机,用于记录检测结果的硬拷贝。

8、催化剂:可提供三种单一催化剂检测管及一种混合催化剂(含三种成份)检测管。

9、试管保存方式:常室温下保存,无需冷藏。

10、试管使用:原厂试剂单一测试管包装,直接上机测试,无需解冻。

11、完全可便携系统。

★12、所有试剂耗材需能在省市政府平台备案采购,无法备案或者备案不成功则视为免费提供。

★13、设备免费原厂质保至少5年。

★14、提供备用机。

全自动床旁免疫分析仪技术参数

1. 中文界面,触屏操作,采血管全血直接进样,无需离心。

2. 便携式,全自动,操作简单,适合床旁检测。

3. 标本的所有检测过程均在仪器内部自动进行,无需人工干预。

4. 多种检测模式(全血、血清、血浆),用血量少,最少5ul,最多75ul的血量即可检测任一项目。

★5、可测cTnI、MYO、CK-MB、PCT、IL-6、D-Dimer、NT-proBNP等项目。

6.在20分钟以内所有检测项目出结果。

7.机器进样口区域含预设急诊位,在机器正常检测时,随时可以急诊上机检测。

8.可无缝接入院方HIS/LIS系统 ,保证数据实时共享。

★9.所有试剂耗材需能在省市政府平台备案采购,无法备案或者备案不成功则视为免费提供。

★10.设备免费原厂质保至少5年。

★11.提供备用机。

脉搏波医用血压计技术参数

1.显示方法:LCD显示屏

2.测量方法:脉搏波法

3.测量范围: 压力(0~300)mmHg[(0~40)kPa]

            脉率数40次/分~180次/分

4.测量准确度:压力:±2mmHg(±0.267kPa)以内.

             脉搏:脉率数±2%以内

5.存储容量:不小于100组测量数据

6.测量位置:左右臂均可测量

7.超压保护:压力超过300mmHg时,急速排气保护,急速排气时间不大于10秒;

臂筒角度调节:臂筒可左右转动约10度,提高测量舒适度;

8.传输方式:内置身份证识别器,GPRS数据传输,网络端口免费开放,能够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  

9.干扰提示:干扰情况用户提醒

10.抗菌设计:整机及袖套采用抗菌材料

11.用户教育:根据测量结果,显示提示信息

12.打印装置:全中文热敏打印、自动裁纸、多种模式可选

13.压力单位: mmHg和kPa两种模式互选

14.电击保护:I类设备,B型应用部分

15.维保:三年及以上原厂质保,袖套免费更换

人体成分分析仪技术参数

1.操作方式:手动﹑自动﹑遥控三种方式可随意选择

2.显示方式:数字式LCD大屏幕

3.测量值:体重、体温、身高、骨骼肌、体脂肪、身体水分总量、去脂体重BMI、体脂百分数、腰臀脂肪比(WHR)脂肪控制、肌肉控制、基础代谢(左上肢、右上肢、躯干、左下肢、右下肢)节段肌肉分析(含量、评估)、节段脂肪分析(含量、百分比、评估)等

4.精确度:身高:≤±0.1CM 体重:≤±0.1KG 脂肪:≤±0.5%

5.打印方式:热敏打印,自动裁纸功能

6.语音提示:有操作语音指导

7.数据输出格式:RS-232或USB接口、端口免费开放,能够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可以连接电脑打印机,打印出详细的检测结果,软件由厂家提供。

8.电击防护:I类B型设备

9.维保:三年及以上原厂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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