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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三莫公路延寿至胜利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JL1标段标段招标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5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监理招标 公路招标 国道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5
截止日期:2019.11.19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国道三莫公路**至胜利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JL*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ZX***)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莫公路**至胜利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三莫公路**至胜利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
关键词: 监理 公路 国道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国道三莫公路延寿至胜利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JL1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2019GZX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莫公路延寿至胜利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三莫公路延寿至胜利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19]37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三莫公路延寿至胜利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9〕18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延寿县三莫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51.935公里,路基土石方404万立方米(含挖方),沥青混凝土路面124.4万平方米。设置桥梁15座,其中大桥105.92米/1座、中桥261.3米/4座、小桥342.4米/10座,涵洞121道(不含互通服务区),双喇叭互通1处(胜利互通),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含原有利用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与停车区合建1处,互通匝道收费站1处。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延寿县。

2.3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序号

标段

施工标段

估算金额(万元)

主要工作内容

1

Z1

A1

57529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

Z2

A2

34049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

Z3

A3

20124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安、绿化等工程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

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

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Z1、Z2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6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监理;

(2)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6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监理;

(3)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长度在2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20公里)。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Z3标段:

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单个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信誉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②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③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2018年)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4)人员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8年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监理经验,近5年至少担任过1个不少于10公里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主任(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不少于10公里)。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兼投兼中说明:

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 AA 级或交通运输部 2018 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 AA 级的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3个监理标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取得A级的可对2个标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取得其他信用评价等级(不含D级)的投标人可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注:

(1)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33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原则为:

公路施工企业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本行政区域。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

其他施工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等级参照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

(2)若投标企业未按上述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其参加的所有标段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关于人员的配备可以为同一套班子。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网站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下载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10时00分至2019年10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4潜在投标人应在2019年10月31日10时00分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和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同时进行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线下现场开标授权人员进行开标。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其投标将被否决。如需填报价可用数字“0”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5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时00分(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第一信封开标分为线上远程开标和现场纸质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首先进行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请根据本标段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线上远程开标结束后,进行现场纸质开标。

线上远程开标作为现场纸质开标的第一项内容执行,当线上远程开标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正常对开标现场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6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Z1:15万元人民币;Z2:10万元人民币;Z3:5万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其他

8.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招标人将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现场和交易平台同步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招 标 人:延寿县三莫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187号延寿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1-53013372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肖女士、李先生

电    话:0451-82362803/5/7/9转8021、8028

电子邮箱***

                                                           201910月25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2、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

 

1、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试验检测机构查询”查询属实并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

2、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Z1、Z2标段:

(1)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6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监理;

(2)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6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监理;

(3)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长度在20公里及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20公里)。

Z3标段:

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单个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

 

注:

1、监理单位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2018年)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

1、近三年为2016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8年以上类似项目施工监理经验,近5年至少担任过1个不少于10公里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主任(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不少于10公里)。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1.上述工作时间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类似项目监理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类似项目的起始时间为准。

2.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专业。

3.类似项目是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4.近5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自有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总监理工程师须附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网页截图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如相关业绩截图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则投标人必须提供业主证明,并同时提供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

7.投标人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的打印日期在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

8.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须提供现任职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表示同意该拟任总监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现任职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该证明材料须由现任职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确认。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最近一年(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最近一年(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不同标段同一投标人均排名第一时,以中标价高的标段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中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单位。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4家银行之一。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形式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选择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线申请保证保险。系统以收到的电子保单作为保证金签收的依据。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9) 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1)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6) 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至“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全部一致。

(17)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和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3)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2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范围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含本数值)至最高投标限价乘以系数0.9后的数值(含本数值)。

当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不在该范围内时,则评标价平均值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乘以系数0.9后的数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a.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一定的幅度K后的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b.降低幅度 K 值的确定:降低幅度 K 在开标现场确定,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在1.0%、1.2%、1.4%、1.6%、1.8%、2.0%、2.2%、2.4%、2.6%、3.0%、3.2%十一个值中现场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有误,有权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2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0分

① 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6-8分(含8分);

②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8-10分(不含8分)。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8分

①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4.8-6.4分(含6.4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6.4-8分(不含6.4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7分

①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4.2-5.6分(含5.6分);

②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5.6-7分(不含5.6分)。

2.2.4(2)

主要人员

30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30分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8分;

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不少于10公里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办主任(以标段计,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其中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不少于10公里)证明材料,每增加1项加3分,最多加12分;

注:1.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下,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2.2.4(4)

业绩

25

监理业绩(Z1、Z2)

25分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监理业绩: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5分;

每增加1个不少于2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20公里)证明材料,每增加1项加2.5分,最多加10分。

监理业绩(Z3)

25分

近五年(2014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监理业绩: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5分;

每增加1个一级或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单个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工程)加2.5分,最多加10分。

2.2.4(5)

履约信誉

10分

信誉评价

5分

满足最低要求得3分;

在最近一个年度(2018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誉等级评为AA级的加2分;评为A级的加1分。

省部级以上荣誉奖项

5分

投标人所监理过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得过1 项国家级奖项的,得3分;每增加1项加1分,最多加2分。

上述奖项包括:⑴李春奖(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⑵国家优质工程奖;⑶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评标办法正文”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版)的“评标办法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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