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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第二期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微卡口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5 标签: 福建省招标 森林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5
截止日期:2019.10.25
招标业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局森林分局第二期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微卡口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G[GK]*******作者:*****局森林分局发布时间:****-**-** **:** **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
关键词: 森林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上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第二期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微卡口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823]XHG[GK]2019013作者:上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发布时间:2019-10-25 11:12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XHG[GK]2019013的上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第二期林区道路视频监控微卡口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 1 国内 1228900 1228900 电信定制 电信定制



合计: 12289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贰万捌仟玖佰元整(¥1228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交付时间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间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确定;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森林公安;

4.3交付条件:设备安装验收完成。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1、验收标准及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主要设备到货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 45 按招标及合同要求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的45%
3 5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五年维保满后,支付质保金,合同总金额5%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缴至采购人帐户。采购单位待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正常运行5年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五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履约,逾期未能完成的,应提供甲方或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否则按无法履约处理,中止合同、取消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如出现违约未进行维保工作,甲方不再支付后续的质保金给乙方。10.2 在合同有效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支付对方违约金作为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是具体情况协商确定。10.3甲方按本合同第7条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超过一个月,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按10.2条款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上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系统验收合格之后的5年内,投标人应提供所有软、硬件的免费维护,在系统的全部运行持续期内,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系统软件的最新版本。 (2)中标人必须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具有及时有效的维修手段,并保证每周对所有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巡查,系统在运行中发生问题,接到业主要求维修通知后,中标人应24小时内到达故障地,紧急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含响应时间),一般障碍48小时内恢复(障碍修复时限应剔除因市电引起的故障)。中标人应保证整个系统运行的稳定,保证单个监控点连续黑屏≤7天,后端存储连续不存储≤7天;后端存储连续不存储、(监控点黑屏修复时限应剔除因市电停电引起的故障,如是市政建设拆迁修路等特殊原因造成黑屏故障则修复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若单个监控点连续黑屏>7天或后端存储连续不存储>7天,只要有其中一项,则每路监控按50元/日进行处罚,扣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3)质保期满后5年后,中标单位应承诺能继续提供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提供符合要求标)的售后服务(软、硬件),每年服务费不超过系统建安费用中标价的5%(具体投标文件中售后承诺书中明确)。继保合约由业主或业主委托方在五年质保期满前视情况决定是否提出。业主或业主委托方提出继保要求的,中标人应按售后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签订继保合同。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按售后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的签订继保合同的,业主有权不支付未结款项。 (4)当系统软件版本升级时,中标人需无偿对设备进行软件升级,并提供帮助文件(提供的软件中应包含相应的联机帮助文件)。 (5)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所有产品免费保修不少于五年。 (6)中标供应商应派工程师到现场安装、调试至正常工作,并对采购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直至能独立操作、排除简单故障。 (7)此次采购的设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国家无规定的,按厂家标准或与采购单位协商结果保修。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到达现场不超过24小时。 (8)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保修期结束后,供应商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合作伙伴)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10)供应商的报价包含本项目的装修费用及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 (11)中标人提供系统软件终生免费升级服务。中标人应承诺无偿提供人员、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并提供培训资料,现场及集中应用操作培训,以达到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及正常使用为止。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上杭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
住所: 上杭县临城镇双拥路 住所: 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南路53号龙岩通信指挥大楼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宝兴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行龙岩分行新罗支行
账号:
账号: 1410010109001056927


签订地点:龙岩市上杭县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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