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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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宁德师范学院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省 |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闽东卫生学校
乙方:项城市龙瑞恒业服装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FZ[XJ]2019005的校服和医学实验工作服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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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A070399 | 其他被服装具 | 其他被服装具 | 1 | 批 | 国内 | 52610 | 52610 | 丹恒圣雪兰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5261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万贰仟陆佰壹拾元整(¥5261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98号 (宁德师范学院旧校区);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单价(现场) 数量 总价(现场) 2 2-1 护士服(冬季和夏季的上衣各1件、裤子1条、护士帽1个合为1套) 90 约340套(以学校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30600 2-2 医士服(冬季和夏季的衣服各1件和医士帽1个合为1套) 71 约310套(以学校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2010 报价总价(大写金额):伍万贰仟陆佰壹拾元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当面验收,按照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过程中检验所需的费用由成交人支付 3 采购人在收到货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抽样送检,检测项目为面料成分、平方米克重,PH值、甲醛含量、耐水洗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项目,检测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检测结果有一项不符合的视为不合格产品,中标人必须退回全部货物,并以中标总价的100%处以罚金,同时采购人拒绝支付全部货款。。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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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成交方在成交后须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采购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和成交方签订采购生产合同,在产品验收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三包期(一年)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服装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由采购人一个月内支付总货款的95%。 | |
2 | 5 | 余下的5%货款待调换结束后,服装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合格时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成交方在成交后须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闽东卫生学校 | 乙方: | 项城市龙瑞恒业服装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安市坂中满春街65号 | 住所: | 项城市永丰王营村 |
单位负责人*** | *** | 单位负责人*** |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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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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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项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0 1563 9100 5020 8382 |
签订地点: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