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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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2 |
招标代理: |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益阳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镇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镇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保洁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镇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保洁项目 政府采购 |
资阳区长春镇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资阳区长春镇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保洁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资阳区长春镇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保洁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资财采计[2019]1024—02
采购项目编号:HNHF2019-29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4220000.00元
采购项目内容和数量:
包 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资阳区长春镇垃圾清运及公共区域保洁项目 |
C160101 |
清扫服务 |
2 |
年 |
4220000.00 |
4220000.00 |
50000.00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2)投标单位具有环卫行业协会颁发的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贰级或乙级及以上(含贰级或乙级)资质等级证书。
注: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1月1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市益秀园小区南区4栋1单元1605-1606室(秀峰路与龙洲路交界处))。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份(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 5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355号(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0737-357077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