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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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8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净月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碱草沟内源治理环保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净月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碱草沟内源治理环保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J |
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河净月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碱草沟内源治理环保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伊通河净月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碱草沟内源治理环保清淤工程
项目编号:JLYC-[2019]-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JLYC-[2019]-1002
1、招标条件
受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伊通河净月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碱草沟内源治理环保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伊通河净月区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碱草沟内源治理环保清淤工程
2.2招标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项目要求:2.3.1施工时间按政府要求实施。
2.3.2施工方车辆载重,不得超过附近所有桥梁载重量。
2.3.3因施工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2.3.4弃土场按合同要求执行。
2.3.5保证施工机械及人员,多段实施工程,确保施工按期完成。
2.3.6施工车辆要求按市政及环保要求保持运输过程中环境整洁。
2.4工程地点:长春市范围内;
2.5资金来源:土地收储资金
2.6计划工期: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控制价:15209850.76元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2018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18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7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8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10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投标人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地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13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承诺绝不出现拖欠农民工的行为,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在重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及依法限制参与净月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等多种惩戒措施。文件内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单位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至 2019年11月1日(除法定公休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施工企业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类似业绩、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审计报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出具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其全部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部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018年10月2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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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20.9850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2110楼会议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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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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