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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19铅酸电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5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5
截止日期:2019.11.19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铅酸电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TT-*****,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19铅酸电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DTT-1915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铅酸电池设备,预算不含税891.07万元,税率13%,含税1006.91万元{含电池架,电池连接线等辅材(辅材具体规格根据项目设计规格确定),含运输(落地)};

1.2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如下(12V50AH电池不强制要求为前置端子电池);

标段

设备型号

对应区域

不含税单价限价

数量(只)

不含税金额(万元)

含税金额(万元)

第一标段

12V100AH前置端子

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伊春、黑河、大兴安岭

720

4002

288.14

325.60

12V150AH前置端子

1080

1872

202.18

228.46

12V50AH

黑龙江省内全部地市

360

2400

86.40

97.63

第二标段

12V100AH前置端子

绥化、牡丹江、鸡西、七台河、佳木斯、鹤岗、双鸭山

720

2566

184.75

208.77

12V150AH前置端子

1080

1200

129.60

146.45

注:本次招标合同签订方式为框架+订单,采购规模为预估规模(订单下达完全依托业务拓展情况),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3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1.4供货周期:自订单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

1.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质保期:自到货验收合格后48个月;

1.7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为最高限价,投标人的不含税单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对应产品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本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段产品的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或订单下达或电子信息平台订单推送时间为准)的铅酸电池产品相关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 累计金额要求:铅酸电池产品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 证明材料要求: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对应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产品清单、合同大签等)。单项合同还需提供合同对应结算发票;框架合同还需提交框架合同订单(纸质盖章订单或电子信息平台订单截图均可)或订单结算发票。(如提供虚假合同,经核实后做废标处理,投标人列入中国铁塔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审查,须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7企业信誉: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无法律纠纷及各类信访纠纷问题(提供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投标。投标人负责人***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携带有效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符合本招标公告第二节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09点30分,递交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8日


发布日期: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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