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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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5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尾村巷口景观工程已由樟塘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批准招标,建设单位为***樟塘镇湖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一事一议,招标人为***樟塘镇湖尾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尾村巷口景观工程已由樟塘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批准招标,建设单位为东山县樟塘镇湖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一事一议,招标人为东山县樟塘镇湖尾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漳州达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湖尾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湖尾村巷口景观工程。
2.3. 预算审核价为:664170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湖尾村巷口景观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为30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3.5. 其他资格要求:开标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凭证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6. 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②根据闽建[2016]5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标(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18] 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 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闽建筑[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东山县西埔镇广和花园204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
5. 招标方式
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招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工程发包价为:611036.00元(预算价下浮8%)
5.3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05日15:30时 ;
6.2. 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6.3 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信封密封,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下午14时30分-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东山县樟塘镇镇政府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山县人民政府网。
招标人:东山县樟塘镇湖尾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达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樟塘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