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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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 **大道和兴连大道中华灯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道和兴连大道中华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 连州大道和兴连大道中华灯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910-127001-0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大道和兴连大道中华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701,692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连州大道和兴连大道中华灯采购 |
1批 |
合同签定后 30 个日历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670.1692 |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3提供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7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8拟派项目经理为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2019 年 10 月 25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投标人无需执行本公告的“第七点”。
(三)缴纳投标保证金
1.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 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4.供应商凭CA证书采用网上交纳方式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缴纳所投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0月25日 至 2019年10月3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一室(连州市良江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一室(连州市良江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三)采购人: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发布人: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