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李堡镇初级中学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李堡镇初级中学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市李堡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 (2)工程规模:绿化用地整理、土方造型、苗木运输、栽植、土方回填、养护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养护; (3)招标范围:景观绿化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11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规模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D3206210336000013001001 |
景观绿化施工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8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7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10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业绩: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4日到2019年11月4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4日14时3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7000.00元整。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 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