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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子口岸管理中心商务厅设备间、网络、网站及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4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4
截止日期:2019.11.14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国瑞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省电子口岸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商务厅设备间、网络、网站及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商务厅设备间、网络、网站及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RXZB-G-******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国瑞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电子口岸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商务厅设备间、网络、网站及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商务厅设备间、网络、网站及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RXZB-G-2019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电子口岸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瑞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服务时间

采购单位

1

商务厅设备间、网络及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1年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1

具体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福建省电子口岸管理中心

2

商务厅网站与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1年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3

具体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福建省电子口岸管理中心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单个合同包为单位。并密封封面上注明合同包编号。(如:合同包一)

2、投标人对“招标内容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提出的技术性能、功能、配置、产品品质等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该说明可包括图片、说明书、技术特征、现场性能及要求、功能列表等,以便评委会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估。

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中包含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货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量检验、各项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格前全部费用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统维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等。

4、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3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国瑞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9层B区)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售价100元/版人民币,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成套发售。 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国瑞信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9层B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一: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货物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3本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6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二: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相关货物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3本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6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释义:(1)法人指企业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若自有产权的即产权证书上权利人与投标人一致。(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无效标处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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