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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基建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0.24 标签: 福建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19.10.24
截止日期:2019.11.06
地 区:福建省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基建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基建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审【2019】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基建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大道与同城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2.3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安置房工程基建临时用电工程,内容包括市政高压T接点至箱变安放位置所涉及的路由、电缆、设备等,箱变容量暂定为三台800kva欧式箱变,项目投资估算约 120万元。

2.4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6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量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

2.7 质量要求:

①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且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同时或联合具备以下资质: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3.3项目主要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机电或电力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项目负责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被电力部门通报或处分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其他要求:①根据闽建[2016]5 号、闽建筑[2018] 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文、 闽建筑[2019]7号文、闽建筑[2019]10号文、闽建筑[2019]17号文、闽建筑[2019]19号文、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自2016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开标时,投标单位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持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登记;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06日09时30分,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需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标书凭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2.开标地点: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 采用的评标方式:简易评标法

7.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06日09时3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应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6楼

邮    编:363107

联 系 人***

电    话:0596-6883999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61638,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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