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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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8 |
招标业主: | 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招标代码:************** 监理|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曙光七分厂地区***m&sup*;/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曙光七分厂地区***m&sup*;/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批复】(兴行审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关键词: | 监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曙光七分厂地区700m³/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锦曙光七分厂地区700m³/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批复】(兴行审发[2019]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拟争取省环保专项资金及本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盘锦曙光七分厂地区700m³/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曙光七分厂、苇海小区西南
2.2合同估算价:12万元。
2.3工期要求: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30日,共36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对盘锦曙光七分厂地区700m³/d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保证金
4.1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元。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2019年11月14日15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4日至 2019年 10月31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