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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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4 |
地 区: | 郑州市 |
内 容: | 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M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ZZMC-****-*** |
关键词: | 食品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ZZMC-2019-30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驻县区1个伙食单位包括非粮油类(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集中配送服务。(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个标段
001 一个标段: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个月税收及社会保障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且实体场所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或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实体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具备相应的保鲜车辆运输及服务保障能力;
3.4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3.5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5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10月31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湛河区西苑小区北门向西5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的委托, 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一次招标报名家数不足三家导致项目流标。现对本项目发布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供货单位入围项目;
2.2招标编号:ZZMC-2019-304;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驻县区范围的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选择供货单位;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驻县区1个伙食单位包括非粮油类(肉类、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奶制品、调味类、蛋类、水果类、饮料类等)副食品的集中配送服务。(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集中配送区域详见招标文件);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服务期限:壹年;
2.8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或者企业技术、安全、卫生、环保标准,蔬菜、畜禽肉和水产类等食品经检疫合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个月税收及社会保障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存储仓库,且实体场所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或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实体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具备相应的保鲜车辆运输及服务保障能力;
3.4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3.5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6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湛河区西苑小区北门向西5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1.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2.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或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标信息
5.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招标网》、《武警某部综合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舞钢某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