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24 |
---|---|
招标业主: | 苏州市立医院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本部)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临床需要,现需购置的脊柱磨钻钻头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能够跟医院现有的脊柱磨钻相兼容; *、西瓜钻头,直径*.* |
关键词: | 医院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本部)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9年10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临床需要,现需购置的脊柱磨钻钻头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能够跟医院现有的脊柱磨钻相兼容;
2、西瓜钻头,直径1.0毫米、 总长54.0毫米、切削刃数量≥12;
3、西瓜钻头,直径2.0毫米、 总长54.0毫米、切削刃数量≥18;
4、金刚砂磨钻4个:直径1.0毫米、 总长54.0毫米、粗糙度:精细;
5、金刚砂磨钻5个:直径2.0毫米、 总长54.0毫米、粗糙度:精细;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1月4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4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