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XZFCG-201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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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9.10.24 |
截止日期: | 2019.10.31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政府采购中心受***水利局委托,对****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谈判。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建设地址:*** *. |
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汾西县水利局委托,对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2项目编号:FXZFCG-2019082
1.3建设地址:***
1.4计划工期:60天
1.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1.6主要内容:实施工程4处,解决芝麻岭、孟南庄、得兰坪、北掌、兰村等5个村,684口人的饮水问题。新建集泉池1座、机房1座、敷设输水管道10.52千米、新建50立方米蓄水池3座及其它附属设施工程。具体数量参数详见谈判文件,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1.7标段划分:本次谈判划分为2个标段。
1.8采购预算:59.43万元。(I标段:29.62万元;II标段:29.81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I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8、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9、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
11、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I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或实施能力,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国内生产厂商;
8、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
9、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10、企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中;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
12、本次竞争性谈判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贰套(胶装成册):
I标段:(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7)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
II标段: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或免缴税凭证;
4.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最后一次按期交纳社保金凭证(并附花名表);
5.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谈判文件的递交
4.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递交地点: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汾西县水利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电话:***